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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规范

2022年12月09日安徽省广电局浏览量:0

近日,安徽省广播电视局面向全省广电系统,正式发布《安徽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规范指引(2022年试行版)》(以下简称《指引》)。

安徽: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完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规范

《指引》共包含17个章节和1个附件。从内容上,着眼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要求,着眼“补民生短板”和“高质量发展”两手抓,着眼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健全完善,涵盖了应急广播、直播卫星户户通、无线地面传输、有线电视和IPTV免费收视、对农节目、公益广告、特殊群体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节目共享平台、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等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广电有线智慧门户建设等生活服务三大类。从结构上,依据国家最新划定的公共服务分类,按照《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GB/T 24421—2009)关于标准体系总体结构的规定,系统架设了“安徽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框架”,从“通用基础标准”“服务供给标准”“支撑保障标准”三大块面,划分了基本公共服务、非基本公共服务、生活服务、服务资源配置、运行维护管理、服务绩效评价等逻辑分类,就13个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具体事项推出了针对适用、简明清晰、便于操作的服务指南。

《安徽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规范指引(2022年试行版)》的发布,是省广电局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重要举措,是细化执行《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的工具书,是落实国家和省级《“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安徽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的操作手册,为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服务单位(机构)开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提升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能,健全完善广播电视基层服务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路径。

下一步,安徽省广电局将全力做好《指引》的执行解读,立足群众需求、紧跟时代发展,推动《指引》不断补充、更新和完善,指导和引领新阶段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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